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办理过户?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一套房子归我。但现在前妻不太配合过户,我不太清楚这离婚协议签了之后,这房子不过户行不行,是不是必须得过户呢?我有点担心不过户会有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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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离婚协议时,是否需要办理过户要根据具体涉及的财产类型来判断。 以房产为例,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并不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就自动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但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的所有权才会真正转移到约定方名下。如果不过户,原产权人依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可能会出现原产权人将房屋再次出售、抵押等情况,给约定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再比如车辆,同样道理,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车辆归一方,但未办理过户,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时,可能会给登记车主带来法律风险。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按照离婚协议获得财产的一方,应及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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