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权变更是否会自动消除居住权?最新民法是如何解释的?

我家房子之前给亲戚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打算把房子过户给别人。我想知道产权变更后,亲戚的居住权是不是就自动没了?最新的民法对这个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view-more
  • #居住权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可以依据约定或遗嘱,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产权变更并不在居住权消灭的法定情形之内。也就是说,即使房屋的产权发生了变更,比如从一个人过户到另一个人,只要居住权是合法设立的,在居住权期限未届满且居住权人未死亡的情况下,居住权并不会自动消除。新的产权人需要尊重原有的居住权,不能随意赶走居住权人。 举个例子,张三将自己的房子给李四设立了居住权,期限为20年。之后张三把房子卖给了王五,虽然房子的产权从张三变成了王五,但李四的居住权并不会因为这次产权变更而消失,李四依然可以在房子里居住满20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