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给予经济补偿还是给与经济补偿?

我在拟定一份涉及经济补偿的合同,写到这部分时不确定该用‘给予’还是‘给与’来表述。担心用错词会影响合同的严谨性和法律效力,想知道在法律语境中到底用哪个更合适,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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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给予”和“给与”虽然意思相近,但“给予”更为常用和规范。


从语义上来说,“给予”和“给与”都有把东西给别人的意思。然而,“给予”更强调一种主动的、带有一定抽象意义的给予行为,常出现在比较正式、书面的场合,尤其是在法律文件、规章制度等文本中。而“给与”相对更口语化一些。


在法律条文中,通常会使用“给予”来表达经济补偿等相关内容。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涉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时,使用的就是规范、严谨的表述方式,一般会用“给予”。这是因为法律语言要求准确、严谨、规范,以确保法律条文的确定性和权威性。所以,在涉及经济补偿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等正式文本中,使用“给予经济补偿”是更为恰当和合适的选择。这样可以避免因用词不规范而可能产生的误解或歧义,保证法律文书的质量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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