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公司一直都没给我交社保。我感觉自己权益受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呢?要是可以解除,后续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比如经济补偿这些方面,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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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就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用人单位不交社保这种情况下,就属于法定解除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这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时,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单位就应当支付给您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工作了4个月,不满半年,单位就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还会面临被行政机关处罚的后果。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概念: 法定解除: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经济补偿:是指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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