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和主动辞职哪个更好?


在考虑被开除和主动辞职哪个更好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两者在法律层面的差异。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主动辞职是指劳动者根据自身意愿,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被开除则是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特定情形,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从经济补偿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要是被开除,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性原因被开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职业声誉方面,主动辞职通常给人一种是出于个人职业规划等积极原因而做出的选择,对后续求职的影响相对较小。而被开除可能会让新的用人单位产生一些疑虑,担心求职者在之前的工作中存在问题。 从社保和档案方面来说,主动辞职后,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相对比较容易办理,劳动者可以灵活选择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社保或者找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缴纳。被开除后,如果是因为单位的违法原因导致,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保和档案处理上也有相应的保障措施。但如果是因自身严重过错被开除,可能在档案记录等方面会有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被开除和主动辞职哪个更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且证据充分,主动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是不错的选择;要是被用人单位违法开除,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金也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