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要求公司赔偿是否违法?
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总是无故增加我的工作量,还经常拖欠工资,我实在忍受不了被迫辞职了。我想让公司给我赔偿,但又担心这样做不合法。所以想问下,被迫辞职要求公司赔偿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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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辞职要求公司赔偿并不违法。在法律层面,被迫辞职其实指的是员工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从而不得不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是因为上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那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被迫辞职要求公司赔偿是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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