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赔偿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公司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但最近公司故意刁难我,让我被迫辞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工资该怎么算,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包括奖金绩效这些?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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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辞职赔偿工资的计算,是劳动者在遇到不合理情况被迫离开工作岗位时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你详细说明。 首先,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密切相关。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举例来讲,假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三个月工资;要是工作了两年零七个月,经济补偿则是三个月工资。 月工资的计算范围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它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也就是说,这里的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还涵盖了劳动者通过工作获得的其他合法收入。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是法律为了平衡不同收入水平劳动者的权益所做的规定。 总之,在计算被迫辞职赔偿工资时,要综合考虑工作年限、月工资等因素,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计算,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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