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赠予房屋去登记中心需要交多少材料?
最近家里有人要把房子赠予我,我听说得去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还得交不少材料。我不太清楚具体要交多少材料,担心准备不全白跑一趟,想了解一下都需要准备什么,每种材料有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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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赠予房屋后前往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不少。 首先是申请书,这是向登记中心表明办理房屋赠予登记的申请意愿。 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也不可或缺,这能证明办理手续人员的身份信息,确保办理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原房地产产权证是确认房屋原有产权归属的重要凭证。 赠予书及公证书,赠予书明确了赠予行为和双方的意愿,而公证书则是对赠予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增强其法律效力。如果是遗赠情况,还需要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 契税收据也需要提供,这是缴纳契税的凭证,证明已经完成了相关税费的缴纳。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产赠与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公证申请书、房产赠与合同 、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产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赠予书:是赠予人表达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予的书面文件。 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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