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购房定金能退吗?


在探讨黑河购房定金能否退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回到黑河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也就是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通常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不过,如果是开发商方面存在违约行为,比如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致使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那么购房者作为收受定金一方的相对方,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政府出台新的购房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总之,黑河购房定金能不能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区分是哪一方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