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被判拘役缓刑是否要开除?
我在一家医院工作,医院因为某些事被判了拘役缓刑。我很担心自己的工作,不知道医院被判拘役缓刑后,医院方面会不会把员工开除。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下医院有没有权利开除员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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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拘役缓刑”的概念。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缓刑则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里要注意的是,此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劳动者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用人单位被判刑罚。 在医院被判拘役缓刑这种情况下,医院本身是犯罪主体,并不是员工个人犯罪。所以,一般而言,医院不能仅仅因为自身被判拘役缓刑就依据该条款开除员工。因为员工并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其个人的劳动权益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不过,如果医院因为被判拘役缓刑,导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并且医院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医院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下,医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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