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贷款买的房有我们俩名字,主贷人是我,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共同贷款买了房,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人名字,但主贷人是我。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不知道房子怎么分,贷款谁来还,能不能变更主贷人。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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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有以下处理方式: **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屋的归属、贷款的承担以及对另一方的补偿等问题。比如,协商确定离婚后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承担离婚后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若要变更主贷人,一般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和同意。 **诉讼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贷款的承担方式。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遵循上述原则。同时,无论房屋最终归谁,未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法院另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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