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收了定金后不想卖了需要赔多少?

我之前和买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也收了对方的定金。但现在我有点后悔,不想把房子卖给他了。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赔给买家多少钱呢?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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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定金后又不想卖房,涉及到法律上的违约责任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首先,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房屋买卖中,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从定金规则角度来看,你收取了买家的定金,现在不想卖房,原则上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家。比如,买家支付了5万元定金,你就需要返还10万元。其次,还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其他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合同除了定金条款外,还约定了其他违约责任,比如违约金条款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买家可以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择对你更不利的一种方式要求你承担责任。所以,你需要仔细查看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确定最终可能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另外,如果买家因为你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其他损失,比如为购房做准备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你可能还需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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