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账户被法院冻结了如何给职工发工资?
我们单位账户被法院冻结了,但是到了给职工发工资的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能把工资正常发给职工,担心影响职工权益,也怕违反相关规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合法合规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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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政单位账户被法院冻结后要给职工发工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账户冻结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以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执行。行政单位账户被冻结一般是因为涉及到诉讼纠纷等情况而被采取了保全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单位并非就完全没有办法给职工发放工资。行政单位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该账户资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这一特殊用途。因为职工工资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必要费用,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会考虑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法院在审查行政单位的申请后,有可能会解除对账户中用于发放工资部分资金的冻结。 此外,行政单位也可以尝试与申请冻结账户的一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向对方说明单位账户被冻结影响职工工资发放的实际情况,争取对方的理解和同意,由对方主动向法院申请解除对部分资金的冻结或者变更保全措施。 如果以上途径都行不通,行政单位还可以考虑从其他合法合规的资金渠道来解决工资发放问题。比如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财政资金的临时调度或者支持,以确保职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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