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结婚买房的事情,但是又有点担心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想知道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呀?是完全看谁出的钱,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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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时法院的判决需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全款形式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配。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婚前完全用个人钱买的房,登记也是自己名字,那房子就只属于自己。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虽然房屋所有权一般归购房一方,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要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没付首付的一方有权获得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若婚前一方购入房产,婚后经过改造或扩建使价值提升,这部分增值部分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要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进行合理分割。 另外,如果一方婚前自己出资买房,却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在法律上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像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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