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遇到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名医生,最近在工作中跟患者产生了一些矛盾,感觉快要演变成医疗纠纷了,我有点慌,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讲,医生遇到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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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生遇到医疗纠纷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报告与登记。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生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需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疗机构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特别是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其次是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在协商过程中,医生要保持冷静和专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患者或其家属平等沟通,解释医疗过程和相关情况,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协商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医患双方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医生需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医疗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此外,医生所在的医疗机构一般会有专门的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医生可以向他们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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