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中如何调解被申请人?


在劳动仲裁中,调解是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争议的一种重要且较为温和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用人单位调解被申请人(即劳动者)的相关内容。 首先,了解调解的概念。调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一般是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活动。调解的好处在于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声誉和后续的用工关系。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调解的相关内容。该法第十条明确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那么,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中该如何调解被申请人呢? 第一步是做好准备工作。用人单位要全面收集与争议相关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了解清楚案件的事实情况和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同时,分析劳动者的诉求和可能的底线,制定合理的调解方案。 第二步是选择合适的沟通方式。可以主动与劳动者取得联系,表达调解的意愿和诚意,选择一个双方都方便且相对轻松的环境进行沟通,比如可以在仲裁机构提供的调解室进行。在沟通时,要注意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使用刺激性的语言。 第三步是倾听劳动者的诉求。认真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和想法,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期望,这不仅可以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也能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从而更有利于调解的进行。 第四步是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根据之前的准备和沟通情况,提出符合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方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适当作出一些合理的让步,但也要确保不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提出方案后,耐心解释方案的内容和好处,争取劳动者的理解和认可。 第五步是积极协商。如果劳动者对方案有不同意见,要与他们进行积极的协商,探讨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 第六步是签订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及时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确保协议具有可操作性。签订协议后,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