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是怎样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条款的?

我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刚满一年公司就要解除合同。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赔偿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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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形,因为不同情形下赔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出现了上述这些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合理合法且不用赔偿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种情形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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