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才过了1年多,公司就要解除和我的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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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例如,劳动者在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公司因此解除合同,就不用赔偿。 其次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2年3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5000元×2.5个月×2 = 25000元。 此外,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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