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这些,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算赔偿啊?
展开


劳动合同未到期就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的赔偿金计算年限是从用工之日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说工作2年,那经济补偿就是2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也有明确界定,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要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另外,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例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具体赔偿要根据实际解除合同的原因和劳动者自身的工作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