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提前解除应该赔偿多少?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想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是按工作年限还是有其他算法,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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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到期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说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打个比方,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工作了8个月,就按1年算,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业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加倍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带有惩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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