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合同期限未到期就解雇员工,该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合同还没到期呢,就突然被解雇了,心里特别郁闷。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应该怎么赔偿我,是按照工作时间算还是有其他标准?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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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合同期限未到期就解雇员工,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也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其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样,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最后,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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