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却突然要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劳动合同未到期就解除的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是按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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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到期就解除合同,赔偿情况要分多种情形来看。 首先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通俗来讲,就是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就把员工辞退了。比如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像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却解除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又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后是劳动者存在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但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和前面提到的一样。 还有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也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总之,具体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遇到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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