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犯罪行为?


在探讨因故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犯罪行为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拖欠工资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来看拖欠工资违法的情况。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同时,《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指出,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例如,在大多数地区,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再来说拖欠工资犯罪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主观上有故意拖欠工资的恶意,并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所以,如果是因为合理原因导致的拖欠工资,一般只要用人单位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但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并且符合上述犯罪构成要件,就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劳动者在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