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需要安排几个残疾人?
我开了家小公司,听说企业要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然就得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不太清楚具体得安排几个残疾人才能不用交这笔钱,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免得稀里糊涂交了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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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比如在某些地区,如果单位有100名在职职工,按照1.5%的比例,就需要安排1.5名残疾人就业,但实际上残疾人数量肯定是整数,所以一般就需要安排2名残疾人,才可能不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同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提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安排了1名持有上述证件的残疾人,在计算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时,可以当作安排了2名残疾人。而且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比例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等有不同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要及时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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