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评估需要进行多少次?

我家这边房子要拆迁了,现在已经评估过一次了,但我不太清楚后续还会不会再评估。想问问在法律上,房屋拆迁评估一般需要进行多少次呢?是只评估一次就确定结果,还是会有多次评估的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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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关于评估次数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硬性规定固定的次数。房屋拆迁评估是确定被拆迁房屋价值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为拆迁补偿提供合理依据。 从一般情况来讲,通常会有一次正式的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里的评估就是为了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价值,在多数情况下,一次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估结果就可以作为补偿的依据。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出现多次评估。比如,被拆迁人对第一次评估结果存在异议。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一过程中就可能产生多次评估或者类似评估的程序。 此外,如果拆迁情况较为复杂,例如房屋存在产权纠纷、建筑情况特殊等,也可能需要再次评估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以,房屋拆迁评估次数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情况和相关方对评估结果的认可度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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