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可以追回几年?
我发现公司一直没按我实际工资给我缴纳公积金,感觉自己损失了不少钱。现在我想让公司把少缴的部分补上,可又不知道能追回来几年的。我该怎么确定这个时间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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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未按实际工资缴纳时可追回的年限,涉及到职工权益和法律规定。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有义务按照职工实际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足额缴存。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对于可追回的年限,条例并没有明确给出具体的时间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的规定和执行情况存在差异。一些地区遵循两年的追溯期原则,这类似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查处时效为两年,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公积金的缴存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从保护职工权益和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出发,不应受两年时效的限制。只要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单位少缴或未缴公积金,职工都有权要求补缴。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规定,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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