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多少钱?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快一年,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这种情况单位要给赔偿,但是不知道具体能赔多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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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所说的“二倍工资”赔偿,是有时间范围限制的。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如果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最多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比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单位没签合同,那您能主张的赔偿金额就是5000元×11个月 = 55000元。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满足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而单位不签的,从应当订立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并且这个二倍工资的支付没有11个月的上限限制,直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 不过,要注意主张二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超过时效而无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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