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降薪公司应该赔偿多少?
我在公司干得好好的,突然就被无故降薪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得赔偿我多少钱,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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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公司无故降薪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概念上来说,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工资标准等内容,无故降薪就违反了合同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擅自降低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无故降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的无故降薪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劳动者还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比如因为工资降低导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产生的逾期费用等,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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