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在雇佣关系中,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计算。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过,如果该工资水平超过了本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应按照该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计算;若低于本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该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 另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有的地方规定,这两项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且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除此之外,赔偿项目还可能包括医疗费(根据实际医疗发票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每天100元等)、外地就医交通费(去外地就医且提供相关发票)、食宿费(去外地就医且提供相关发票)、辅助器具费(根据鉴定报告书中的建议报销)、生活护理费(鉴定报告书中明确需要护理的情况)、营养费(需提供相关凭证)、误工费(根据鉴定报告书中的误工期乘以日工资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决定,并非固定金额)、鉴定费(根据实际产生的鉴定费用报销)、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退休老人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等。 总之,具体赔偿金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个人情况会有较大差异。若双方对赔偿金额无争议,可协商解决;有争议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统筹地区:一般是指地级市,在计算一些赔偿标准时会涉及到该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等数据。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项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项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