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务局告老板能获得多少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老板拖欠我工资,还经常让我加班也不给加班费。我想去劳务局告他,但是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补偿。我很需要这笔钱,所以想了解清楚去劳务局告老板的话,我能拿到的补偿具体怎么算,大概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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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务局告老板能获得的补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常见的可能涉及补偿的情况。 如果是老板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若老板拖欠你的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你除了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还可能获得额外50% - 100%的赔偿金。 若存在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如果你有加班的情况,老板没支付相应加班费,你可以要求其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支付。 要是老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还有一些情况,比如老板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去劳务局告老板能获得多少补偿,要综合你的实际情况,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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