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怎么调整?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遇到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的问题。不太清楚在汇算清缴时该对营业外支出做怎样的调整,比如哪些营业外支出能扣除,哪些不能,调整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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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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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营业外支出的调整是为了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而确定企业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哪些营业外支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哪些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以下几种营业外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除了上述不得扣除的项目外,符合规定的营业外支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比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接下来讲讲调整的具体步骤。第一步,对企业全年的营业外支出进行分类梳理,区分出可以税前扣除和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并分别统计金额。第二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不得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需要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进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例如,企业有一笔税收滞纳金支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应将这笔滞纳金金额加到应纳税所得额中。第三步,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将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得出最终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最后,对比企业已预缴的所得税金额和最终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如果已预缴金额小于最终应缴纳金额,企业需要补缴差额税款;如果已预缴金额大于最终应缴纳金额,企业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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