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剩余的调休如何计算工资?
我准备离职了,但还有一些调休没休完。我不太清楚这些剩余调休在离职的时候工资该怎么算,是按照正常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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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离职时,对于剩余调休工资的计算是一个受法律规范的问题。我们先明确一下调休的概念,调休其实就是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后,单位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休息,以此来弥补员工在休息日付出的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离职时,如果单位无法安排员工对剩余调休进行补休,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支付相应的工资。一般来说,调休对应的是休息日加班的情况,所以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计算方式通常是用员工的日工资乘以200%,再乘以剩余调休的天数。例如,员工日工资是200元,剩余调休5天,那么单位应支付的调休工资就是200×200%×5 = 2000元。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调休工资计算的特殊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同时,员工也要注意收集好加班和调休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等,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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