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下面来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 首先,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每次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每月租金收入低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租金收入减去800元;如果每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及以上,应纳税所得额则是租金收入乘以(1 - 20%)。 其次,适用税率。房屋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但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例如,李先生将一套住房出租,每月租金收入为3000元,由于3000元小于4000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假设该住房是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适用10%的税率,那么他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就是2200 × 10% = 220元。再比如,张女士出租一套商业用房,每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5000元大于4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 - 20%) = 4000元,商业用房不享受优惠税率,适用20%的税率,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就是4000 × 20% = 800元。 此外,在计算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时,还可以扣除一些相关费用。根据规定,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如果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每次扣除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