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我有一套住房出租出去了,现在想了解一下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的。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希望能有人详细解答一下,避免自己在纳税方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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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基本概念。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项目,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根据每次收入的不同情况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每次收入”,对于财产租赁所得来说,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然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还有一些扣除项目。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如果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可以从租赁收入中扣除,但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确定适用税率。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如果小李每月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没有缴纳相关税费和修缮费用,那么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200×10% = 220元。如果小张每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1 - 20%) = 40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000×10% =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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