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元工资辞职赔偿金怎么算?
我工资是一万元,最近打算辞职,但是不太清楚赔偿金这方面是怎么算的。想知道在不同情况下,像是公司主动辞退我或者我自己主动离职等情况,这一万元工资的辞职赔偿金具体该怎么计算,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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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赔偿金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通常被认为是劳动者自行做出的选择,用人单位没有过错。 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辞职,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却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要是用人单位未经法律许可擅自解除与雇员的合同关系,也就是非法解雇员工,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月工资一万元的情况,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2年,非法解除合同的话,就可以获得2个月工资即2万元的经济补偿;要是工作不满半年,就获得半个月工资即五千元的经济补偿 。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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