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终止时效该如何计算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听说工伤赔偿有时效限制。我不太清楚这个工伤终止时效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赔偿该怎么算。我想知道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免得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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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法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等情况的重要步骤。而工伤赔偿时效,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定时间内,受伤职工要主张自己的赔偿权利,超过这个时间,可能就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从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开始计算,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1年。 关于赔偿的计算,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赔偿项目和金额会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例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造成伤残的赔偿除了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将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就完全丧失了获得赔偿的权利,职工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不过,民事诉讼也有时效限制,一般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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