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中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停工留薪期。但我不知道这段时间的工资该怎么算,公司给的计算方式我也不太认可。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工伤中停工留薪期工资到底是如何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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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的处理中,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是有法律保障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收入情况,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只要是在正常工作时能拿到的合理收入,原则上在停工留薪期都应该保持不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对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例如,有些地方会明确规定计算原工资时是否包含加班工资等。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发生争议,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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