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产权如何进行变更?
我和前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但房产证上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想把产权变更到我一个人名下,却不知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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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产权变更,是指在夫妻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原本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的产权进行转移登记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产权变更方式及法律依据。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归属。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办理变更时,双方应共同到场,按照登记中心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产权变更。 其次,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会作出关于房产归属的判决。当事人可以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单方面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产权变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登记中心会依据判决办理产权变更。 另外,关于税费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的房屋产权变更,免征契税。但可能会涉及一些登记费用等小额支出。 最后,在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如果遇到问题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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