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宅基地户主已故该如何变更?

家里农村宅基地的户主去世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理变更手续。我不清楚变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也不知道变更有没有时间限制。希望了解一下详细的变更方法,以免自己操作不当浪费时间和精力。
展开 view-more
  • #宅基地变更
  • #户主已故
  • #不动产登记
  • #农村宅基地
  • #继承变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户主已故后进行变更,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当户主去世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具体的变更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继承人准备好相关材料,材料通常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亲属关系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继承权利。第二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第三步,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实地查看宅基地及房屋的情况。第四步,如果审核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特殊要求,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建议你先咨询当地的村委会或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