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铺需要哪些合同?


在租赁商铺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用到以下几种合同: 首先是商铺租赁合同,这是租赁商铺的核心合同。它是指出租人将商铺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份合同会明确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租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同时,会详细规定租赁商铺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对于租赁期限,合同中会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还可能涉及续租的相关事宜。租金及支付方式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会约定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以及支付方式(如转账、现金等)。此外,合同中还会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出租人有义务保证商铺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承租人有义务合理使用商铺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其次可能会涉及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商铺所在的区域有物业管理,那么承租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可能需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主要是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约定,比如商铺周边的环境卫生清洁、安保服务、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同时,会明确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还会有转租合同。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需要将商铺转租给他人,就需要与次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一定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