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常住住户的物业费该怎么收取?

我买了套房子,但由于工作原因不常住。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让交物业费,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不常住的情况,物业费是和常住的一样收,还是有什么特殊规定呢?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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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收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不常住住户物业费怎么收取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不管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服务企业都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安保、保洁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不常住并不能成为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不过,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地区有相关政策支持不常住住户少交物业费。有些地方规定,如果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但这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政策。 如果当地没有相关政策,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费的收取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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