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长期不在家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房子,但因为工作原因长期不在家居住。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要交物业费,我觉得自己没怎么享受物业的服务,想了解下长期不在家这种情况,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啥样的,会不会有减免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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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长期不在家物业费收费标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长期不在家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在法律层面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不过,有些地方法规对此有相关规定。例如,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也就是说,在山东,如果符合长期空置条件,是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少交一部分物业费的。 然而,也有很多地区没有类似规定,从普遍的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来看,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整个小区提供了包括安保、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服务,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长期不在家而停止或减少成本。所以,即使业主长期不在家,也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 如果业主认为长期不在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在一些情况下,物业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减免。但这并非是业主的法定权利,而是基于双方协商的结果。 综上所述,长期不在家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若当地有明确规定,可按规定执行;若没有,一般需按合同全额缴纳,当然也可以尝试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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