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的房子物业费该怎么收?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入住,最近物业通知我交物业费。我不太清楚没住人的房子物业费该咋收,是和正常入住一样全额交,还是有啥优惠政策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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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入住房子物业费的收取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未入住房子物业费的收取,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会根据当地的政策,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比如有些城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缴费义务。 虽然房子未入住,但物业服务企业仍然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比如对小区公共区域的保洁、安保、设施设备的维护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所以,即便业主没有实际居住,也不能完全免除物业费。 具体到未入住房子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和比例,建议业主首先查看购房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未入住房屋物业费的相关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物价部门,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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