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企工伤如何赔偿?


个企工伤赔偿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 首先,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比如您原本每月工资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依然要每月给您发5000元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其次,如果职工因工伤致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还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职工因工死亡,情况又有所不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外,个企还需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统筹地区:是指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一般以地级市为统筹单位 。 供养亲属:是指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