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脚底受工伤如何进行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脚底受伤了,不确定这算不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该怎么要求赔偿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流程,还有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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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脚底受工伤,赔偿方式如下: 首先是赔偿流程。第一步要申请工伤认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提出申请。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第二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然后是赔偿项目及依据: - 医疗费、康复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这能保证受伤员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应费用。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规定。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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