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长期合同工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多年,签的是长期合同。现在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啊?是按工作年限还是有其他标准?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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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后,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若解除则需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首先是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比如工作8个月,就按1年算,给1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是赔偿金。要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您工作3年,正常经济补偿是3个月工资,若单位违法解除,就要支付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解雇员工,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要是未提前通知或者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失业后的基本生活。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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