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不致残的情况下,具体是怎样进行赔偿的呢?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不过经过治疗后没有致残。现在我想知道像这种工伤不致残的情况,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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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不致残的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这是用于工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只有在此范围内的费用,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支付。例如,使用目录内的药品进行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而自行使用目录外药品的费用则可能无法报销。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那么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在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后,也是可以获得支付的。比如,职工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到外地就医,期间产生的合理食宿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康复费用**:职工按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这是为了帮助职工更好地恢复身体机能,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 **辅助器具费**:具体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辅助器具费标准支付。例如,职工因工伤导致手部受伤,需要佩戴辅助器具辅助恢复或进行日常活动,相应的费用可按标准获得赔偿。 **护理费**:根据职工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对应的护理费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比如,职工受伤后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照顾日常生活起居,就可以按照相应标准获得护理费赔偿。 **医疗期工资(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职工在养病期间,单位仍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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