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签劳动合同工资怎么赔偿?
在工厂上班一段时间了,但是工厂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资方面会怎么赔偿给我呀?是只补发正常工资,还是会有额外补偿呢?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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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厂没签劳动合同,在工资赔偿方面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是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所说的双倍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应得工资来计算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也就是说,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月开始,一直到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工厂都要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给您。 假如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工厂都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视为工厂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工厂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理解就是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前可以在用人单位长期工作的合同,不是说能随时解除的。 另外,如果因为工厂没签劳动合同,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工厂还可能需要按照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要注意,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有仲裁时效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您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需要搜集一些能证明您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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