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工资还被拖欠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是只给拖欠的工资,还是有其他赔偿?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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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次,关于拖欠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者维权时,首先可以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是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让单位付出更多代价,以督促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后,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用于补偿损失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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