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在一家公司工作挺久了,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最近还被拖欠工资。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想了解下具体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这些,以及该怎么去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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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是双倍工资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要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是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拖欠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些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无法解决问题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具有惩罚性质。 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生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有一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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